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渭工信发〔2018〕106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手工业联社,渭南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为继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激励和引导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进一步精心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陕经联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陕经联发〔2018〕3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政府指导、行业管理单位主办、地方推荐、专家评选的原则;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
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指导,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协助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二、申报范围
工艺雕刻(含砚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十一大类行业的相关人员(二级分类详见附件6:工艺美术分类)。
三、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应是近3年以上(含3年)在陕西省连续从事上述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制作的人员,获得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职称、工艺美术类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之一的人员优先参考。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另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10年(含10年)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独特且自成风格,其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手工制作,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
1.剽窃、伪造他人作品,夸大业绩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丧失职业道德的。
四、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申报材料及作品准备
申报者如实填写《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简称《大师申报表》,附件1)并附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奖项、理论成果、馆藏作品、带徒授艺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3件(套)简介、照片等书面材料,根据《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依顺序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有关材料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电子版发送至847477873@qq.com。(相关表格请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wngxj.gov.cn/下载。)
(二)受理及汇总
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工信局,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身份证、职称、荣誉称号、社会职务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应有相关单位或本人签字盖章确认);
5.其他必须审核的重要材料(作品获奖证书、作品集、论文、专著等必须原件送审,审核后退还本人)。
上述内容确认无误后,市工信局对审核合格的人选在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省经济联合会。
参评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料审核
省评选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参评者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专家评选。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选专家,分组对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提交专家委员会审核。
(五)审定公示。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审核意见,研究并审定第四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名单,并通过陕西经济联合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组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通报表彰。根据公示结果,由陕西经济联合会通报表彰,授予获奖人员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工信局消费品科王亚峰
电 话:2930818
电子邮箱:847477873@qq.com
附件: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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